精工钢构: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4月30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
【资料图】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2年4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500 万元,股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
资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注册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 211 号 A2 栋 1-2 层 2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先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普通机
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生活垃圾处理
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金属结构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
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
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
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
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
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
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
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
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
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
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
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
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
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
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
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
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
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
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
“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
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
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
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
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
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
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
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
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
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
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
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
划分为不同组合:
①应收账款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账龄组合
组合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其他应收款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账龄组合
组合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应收账款
项目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1 2-3 年 30%
项目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其他应收款
项目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 1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
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
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
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
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
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
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
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
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
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
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房屋及
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
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
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 年 5 3.17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若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
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
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0 年 5.00 3.17-6.33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
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
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
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
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
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
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
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
损益。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
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
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
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
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
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
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
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无形资产类别 净残值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法律规定的有效年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直线法
限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
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
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
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
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
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
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
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
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
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
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
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
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
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③本公司履约
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
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
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
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
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
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
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
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
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
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
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
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或增
量借款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
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
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
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
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
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
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
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
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
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
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
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
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
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
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
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
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
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
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
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
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
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
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
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
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
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
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
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当前状况下即可
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
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
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
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持有
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
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
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
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被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部分停止权
益法核算,保留的部分(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则继续采用权益法核算;当
本公司因出售丧失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时,停止使用权益法。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
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
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
有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
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
资产列报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将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于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
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
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
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且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处置组,
自其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的信息被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
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被重
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税项
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
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
增值税 5%
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无。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明细情况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00.00
银行存款 22,086.00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2,286.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700,084.17 3,723,890.14
合计 5,700,084.17 3,723,890.14
无。
无。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6,162,403.57 3,919,884.36
备用金 40,500.00
小计 6,202,903.57 3,919,884.36
减:坏账准备 502,819.40 195,994.22
合计 5,700,084.17 3,723,890.1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 (已发生信用减
值) 值)
期初余额 195,994.22 195,994.22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306,825.18 306,825.18
本期收回或转回
本期转销或核销
本期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502,819.40 502,819.4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坏账准备 195,994.22 306,825.18 502,819.40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
单位名称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日 余额的比
例(%)
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方 6,162,403.57 99.35 500,794.40
及 1-2 年
潘松 第三方 40,500.00 1 年以内 0.65 2,025.00
合计 6,202,903.57 100.00 502,819.40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计提或摊销 803,956.60 803,956.6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鄂 2019 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鄂 2019 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鄂 2019 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鄂 2020 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鄂 2021 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
中心配电室 871,011.92 尚在办理中
老办公楼(中央空调及其他设施) 2,036,079.71 尚在办理中
新办公大楼 9,928,748.68 尚在办理中
合计 42,555,457.62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 502,819.40 125,704.85 195,994.22 48,998.56
合计 502,819.40 125,704.85 195,994.22 48,998.56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96,609.69 186,661.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762.68 13,066.28
企业所得税 640,125.01 577,879.96
房产税 938,369.00 607,601.59
土地使用税 692,535.42 440,704.36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教育费附加 8,898.29 5,599.83
地方教育附加 5,932.19 3,733.22
印花税 6,011.75 1303.79
合计 2,609,244.03 1,836,550.19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2,507,560.16 41,965,640.52
合计 42,507,560.16 41,965,640.52
无。
无。
(1)其他应付款列示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42,507,560.16 41,965,640.5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22 年 4 月 30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654,064.19 关联方资金拆借未到期
合计 41,654,064.19
投资者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4 月 30 日 持股比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4 月 30 日 持股比例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2 年 4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58,664.42 158,664.42
合计 158,664.42 158,664.42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427,979.79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427,979.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83.7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其他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84,596.03
(1)明细情况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2,198,970.68 803,956.60
合计 2,198,970.68 803,956.60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96.40
教育费附加 3,298.4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198.97
房产税 330,767.41
土地使用税 251,831.06
印花税 5,332.96
合计 601,125.26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利息支出 544,919.64
减:利息收入 11.00
汇兑损益
手续费、担保费及其他
合计 544,908.64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306,825.18
合计 -306,825.18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当期所得税费用 62,245.05
递延所得税费用 -76,706.29
合计 -14,461.24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净利润 -43,383.76
加:信用减值准备 306,825.18
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03,956.60
补充资料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706.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83,019.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14,613.4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86.00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22,286.0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286.0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一、现金 22,286.00
其中:库存现金 200.00
项目 2022 年 1-4 月 2021 年 1-4 月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2,086.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86.00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母公司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名称 的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安徽省六安市
长江精工钢结
经济技术开发 专业技术服 201287.4349
构(集团)股 100.00 100.00
区长江精工工 务业 万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业园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方朝阳 先生。
无。
无。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
无。
(1) 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项目 关联方 2022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2,330.68 2,330.68
其他应付款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654,064.19 41,109,144.55
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无。
无。
无。
九、 其他重要事项
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0 年通过了《股东关于公司分立的决定》
并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登报公示。该决定通过了原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分立为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的决议,并将原湖北
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不动产均过户给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12 日,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截至报告日,相关不动产的过
户尚未完成,不动产的权利人仍为湖北绿智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武建精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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